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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林口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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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12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2-04-13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1. 使用手機申報綜所稅,可線上編修資料,並可用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繳稅。
2.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多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最方便。
3. 綜合所得稅申報採行動電話認證,上網報稅更方便。
4. 就符合條件之簡易申報案件,國稅局於111年4月25日前主動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,請多加利用。
5. 以憑證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(KIOSK)取得「查詢碼」,上網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,沒有讀卡機也能輕鬆報稅。
6. 請多利用「信用卡」、「行動支付」、「電子支付帳戶」、「委託取款」、「自動櫃員機」、「晶片金融卡」或「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」繳納綜合所得稅。
7. 111年4月25日起至5月31日止可用自然人憑證、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(行動身分識別)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,列印稅額試算繳納單繳納稅款。
8.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調增為19.6萬元,112年5月申報111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