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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林口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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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林口警萬安特報】

【林口警萬安特報】
  • 發布日期:112-07-18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離112年軍民聯合防空(萬安46號)演習實施倒數6日,小編提醒大家於演習警報發放後,務必依警察、民防人員引導,實施疏散避難、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。

違反演習所為命令者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。(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、民防法第21條及第25條參照)

行走於道路顯有疏散避難困難的身心障礙者及陪同家屬聽到警報後,不必驚慌,警察及民防或替代役會主動協助引導實施防空疏散避難。

「最美里長」魅力果然無人能敵,深獲市民朋友熱烈好評,小編在此獻上萬安46號演習宣傳海報第2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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