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4438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31日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與仁愛路二段水果店前拾獲信用卡1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438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31日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與仁愛路二段水果店前拾獲信用卡1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438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31日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與仁愛路二段水果店前拾獲信用卡1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438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31日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與仁愛路二段水果店前拾獲信用卡1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