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44416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30日在林口區自強七街24號拾獲存摺2本、金融卡3張、駕照1張、證件影本2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4416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30日在林口區自強七街24號拾獲存摺2本、金融卡3張、駕照1張、證件影本2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4416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30日在林口區自強七街24號拾獲存摺2本、金融卡3張、駕照1張、證件影本2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4416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30日在林口區自強七街24號拾獲存摺2本、金融卡3張、駕照1張、證件影本2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