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林口分局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  • 推到:facebook
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4387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22日在林口區竹林一路江南咖啡店拾獲手機1只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2-02-22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4387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22日在林口區竹林一路江南咖啡店拾獲手機1只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  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