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4304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17日在林口區中正路100號前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304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17日在林口區中正路100號前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304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17日在林口區中正路100號前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304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1月17日在林口區中正路100號前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