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4704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18日在泰山區新生路2號(明志國小)附近前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704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18日在泰山區新生路2號(明志國小)附近前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704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18日在泰山區新生路2號(明志國小)附近前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704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18日在泰山區新生路2號(明志國小)附近前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