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28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2日在林口區林口夜市內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28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2日在林口區林口夜市內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28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2日在林口區林口夜市內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28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2日在林口區林口夜市內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