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278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4日在林口區中正路與粉寮路口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278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4日在林口區中正路與粉寮路口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278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4日在林口區中正路與粉寮路口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278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4日在林口區中正路與粉寮路口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