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32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7日在林口區文化一路一段124號計程車上旁拾獲藍芽耳機1個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32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7日在林口區文化一路一段124號計程車上旁拾獲藍芽耳機1個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32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7日在林口區文化一路一段124號計程車上旁拾獲藍芽耳機1個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32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7日在林口區文化一路一段124號計程車上旁拾獲藍芽耳機1個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