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5535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4/16在林口區文一仁愛天橋底下拾獲行李箱/背包/隨身包1個、絲襪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5535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4/16在林口區文一仁愛天橋底下拾獲行李箱/背包/隨身包1個、絲襪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2515535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4/16在林口區文一仁愛天橋底下拾獲行李箱/背包/隨身包1個、絲襪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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