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73808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8/04在泰山區新北大道7段與明志路三段口(TAC-293)號車上拾獲新臺幣若干元、信用卡/金融卡/簽帳卡2張、悠遊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25173808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8/04在泰山區新北大道7段與明志路三段口(TAC-293)號車上拾獲新臺幣若干元、信用卡/金融卡/簽帳卡2張、悠遊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