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79705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9/10在泰山區明志路(明志國小公車站)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 新北警林刑第1125179705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9/10在泰山區明志路(明志國小公車站)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  | 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新北警林刑第1125179705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9/10在泰山區明志路(明志國小公車站)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 新北警林刑第1125179705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9/10在泰山區明志路(明志國小公車站)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