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3532049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12/24在林口區忠孝路314號前拾獲(李)行照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3532049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12/24在林口區忠孝路314號前拾獲(李)行照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3532049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12/24在林口區忠孝路314號前拾獲(李)行照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3532049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12/24在林口區忠孝路314號前拾獲(李)行照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