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林口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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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林刑第113532046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3/01/01在林口區中正路102號(TDX-5000)前拾獲電子菸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3-01-17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3532046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3/01/01在林口區中正路102號(TDX-5000)前拾獲電子菸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