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林口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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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林刑第113532262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3/01/07在林口文化一路與仁愛路2段口拾獲新臺幣若干元、(江)自然人憑證1張、信用卡1卷、票券1幅、錢包1只、其他3C器材/零件/電子1台、隨身包1只、服飾鞋靴1件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3-01-18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3532262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3/01/07在林口文化一路與仁愛路2段口拾獲新臺幣若干元、(江)自然人憑證1張、信用卡1卷、票券1幅、錢包1只、其他3C器材/零件/電子1台、隨身包1只、服飾鞋靴1件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