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35329259號函公告,民眾於113/02/09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與八德路口拾獲健保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35329259號函公告,民眾於113/02/09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與八德路口拾獲健保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35329259號函公告,民眾於113/02/09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與八德路口拾獲健保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35329259號函公告,民眾於113/02/09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與八德路口拾獲健保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