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林口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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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林刑第1135329275號函公告,民眾於113/02/15在泰山區辭修路10之2號(忠孝國宅)拾獲新臺幣若干元、統一商品卡2張、金融卡2張、葉)身分證1張、健保卡1張、卡夾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3-03-07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35329275號函公告,民眾於113/02/15在泰山區辭修路10之2號(忠孝國宅)拾獲新臺幣若干元、統一商品卡2張、金融卡2張、葉)身分證1張、健保卡1張、卡夾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