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送達通知書-韋O王
一、受送達韋○王(居留證號:F800224***),設籍新北市泰山區OO路O段22號,因已於113年7月23日離台,無法通知到案,應對之送達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書面告誡書正本1件,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同法第81條規定應為公示送達。 承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偵查隊 |
公示送達通知書-韋O王
一、受送達韋○王(居留證號:F800224***),設籍新北市泰山區OO路O段22號,因已於113年7月23日離台,無法通知到案,應對之送達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書面告誡書正本1件,依行政程序法第78條至同法第81條規定應為公示送達。 承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偵查隊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