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4536881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4/04/12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204巷底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|
新北警林刑第114536881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4/04/12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204巷底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