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45368806號函公告,民眾於114/04/09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、貴和路口拾獲手錶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|
新北警林刑第1145368806號函公告,民眾於114/04/09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、貴和路口拾獲手錶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