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張○文於107年3月5日在新北市龜山區林口長庚往生室外面走廊拾獲手機1台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3901函公告,民眾張○文於107年3月5日在新北市龜山區林口長庚往生室外面走廊拾獲手機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張○文於107年3月5日在新北市龜山區林口長庚往生室外面走廊拾獲手機1台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3901函公告,民眾張○文於107年3月5日在新北市龜山區林口長庚往生室外面走廊拾獲手機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