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於107年4月1日在新北市泰山區忠孝街上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7287號函公告,民眾於107年4月1日在新北市泰山區忠孝街上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於107年4月1日在新北市泰山區忠孝街上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7287號函公告,民眾於107年4月1日在新北市泰山區忠孝街上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