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於107年4月19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與工專路口公用電話上拾獲信用卡3張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9589號函公告:民眾於107年4月19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與工專路口公用電話上拾獲信用卡3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於107年4月19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與工專路口公用電話上拾獲信用卡3張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9589號函公告:民眾於107年4月19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與工專路口公用電話上拾獲信用卡3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