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蔡○芳於107年6月14日在桃園市龜山區捷運A8站附近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70016008函公告:民眾蔡○芳於107年6月14日在桃園市龜山區捷運A8站附近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蔡○芳於107年6月14日在桃園市龜山區捷運A8站附近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70016008函公告:民眾蔡○芳於107年6月14日在桃園市龜山區捷運A8站附近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