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蔡○憲於107年8月22日在泰山區明志路3段84號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3073號函公告:民眾蔡○憲於107年8月22日在泰山區明志路3段84號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蔡○憲於107年8月22日在泰山區明志路3段84號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3073號函公告:民眾蔡○憲於107年8月22日在泰山區明志路3段84號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