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張○琳於107年8月30日在新莊區青山路拾獲手機1台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5131號函公告:民眾張○琳於107年8月30日在新莊區青山路拾獲手機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張○琳於107年8月30日在新莊區青山路拾獲手機1台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5131號函公告:民眾張○琳於107年8月30日在新莊區青山路拾獲手機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