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吳○閎於107年10月23日在泰山區泰山國小前拾獲鑰匙6支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9904號函公告:民眾吳○閎於107年10月23日在泰山區泰山國小前拾獲鑰匙6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吳○閎於107年10月23日在泰山區泰山國小前拾獲鑰匙6支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9904號函公告:民眾吳○閎於107年10月23日在泰山區泰山國小前拾獲鑰匙6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