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楊○傑於107年11月17日在林口區麗園一街上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70033131號函公告:民眾楊○傑於107年11月17日在林口區麗園一街上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楊○傑於107年11月17日在林口區麗園一街上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70033131號函公告:民眾楊○傑於107年11月17日在林口區麗園一街上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