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何○甫於107年11月15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上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70033136號函公告:民眾何○甫於107年11月15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上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何○甫於107年11月15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上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70033136號函公告:民眾何○甫於107年11月15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上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