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
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林口分局
  • 推到:facebook

民眾姚○汝於107年11月21日在林口區忠孝二路、文化二路口拾獲現金若干元等物

  • 發布日期:107-12-31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70033521號函公告:民眾姚○汝於107年11月21日在林口區忠孝二路、文化二路口拾獲現金若干元等物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