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謝○旭於107年11月18日在林口區林口圖書館旁拾獲三星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字第1070033523號函公告:民眾謝○旭於107年11月18日在林口區林口圖書館旁拾獲三星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謝○旭於107年11月18日在林口區林口圖書館旁拾獲三星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字第1070033523號函公告:民眾謝○旭於107年11月18日在林口區林口圖書館旁拾獲三星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