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邱○瑋於107年11月16日在泰山區明志、仁愛路口,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字第1070033110號函公告:民眾邱○瑋於107年11月16日在泰山區明志、仁愛路口,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邱○瑋於107年11月16日在泰山區明志、仁愛路口,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字第1070033110號函公告:民眾邱○瑋於107年11月16日在泰山區明志、仁愛路口,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