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許○祥於107年11月13日在泰山區新五路一段上拾獲皮夾1個(內有證件及新臺幣若干元)
新北警林刑字第1070033111號函公告:民眾許○祥於107年11月13日在泰山區新五路一段上拾獲皮夾1個(內有證件及新臺幣若干元)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許○祥於107年11月13日在泰山區新五路一段上拾獲皮夾1個(內有證件及新臺幣若干元)
新北警林刑字第1070033111號函公告:民眾許○祥於107年11月13日在泰山區新五路一段上拾獲皮夾1個(內有證件及新臺幣若干元)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