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邱○美於107年11月16日在泰山區全興路101號前拾獲皮夾1個(內有證件及新臺幣若干元)
新北警林刑字第1070033122號函公告:民眾邱○美於107年11月16日在泰山區全興路101號前拾獲皮夾1個(內有證件及新臺幣若干元)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邱○美於107年11月16日在泰山區全興路101號前拾獲皮夾1個(內有證件及新臺幣若干元)
新北警林刑字第1070033122號函公告:民眾邱○美於107年11月16日在泰山區全興路101號前拾獲皮夾1個(內有證件及新臺幣若干元)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