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李○維於107年12月23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81號拾獲手機1隻
新北警林刑第1070037018號函公告:民眾李○維於107年12月23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81號拾獲手機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李○維於107年12月23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81號拾獲手機1隻
新北警林刑第1070037018號函公告:民眾李○維於107年12月23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81號拾獲手機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