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劉○雄於107年12月31日在林口區婦幼公園內涼亭拾獲平板電腦1台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0226號函公告:民眾劉○雄於107年12月31日在林口區婦幼公園內涼亭拾獲平板電腦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劉○雄於107年12月31日在林口區婦幼公園內涼亭拾獲平板電腦1台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0226號函公告:民眾劉○雄於107年12月31日在林口區婦幼公園內涼亭拾獲平板電腦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