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陳○聰於108年1月5日在泰山區新北大道六段460號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
 新北警林刑第1086020875號函公告:民眾陳○聰於108年1月5日在泰山區新北大道六段460號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 | 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民眾陳○聰於108年1月5日在泰山區新北大道六段460號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
 新北警林刑第1086020875號函公告:民眾陳○聰於108年1月5日在泰山區新北大道六段460號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