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施○芬於108年1月13日在泰山區明志路3段40號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1666號函公告:民眾施○芬於108年1月13日在泰山區明志路3段40號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施○芬於108年1月13日在泰山區明志路3段40號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1666號函公告:民眾施○芬於108年1月13日在泰山區明志路3段40號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