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吳○荏於108年1月12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貴子兒童公園內拾獲黑色零錢包
 新北警林刑第1086021667號函公告:民眾吳○荏於108年1月12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貴子兒童公園內拾獲黑色零錢包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 | 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民眾吳○荏於108年1月12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貴子兒童公園內拾獲黑色零錢包
 新北警林刑第1086021667號函公告:民眾吳○荏於108年1月12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貴子兒童公園內拾獲黑色零錢包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