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李○瑞於108年1月17日在泰山高中公車站牌拾獲新臺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2380號函公告:民眾李○瑞於108年1月17日在泰山高中公車站牌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李○瑞於108年1月17日在泰山高中公車站牌拾獲新臺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2380號函公告:民眾李○瑞於108年1月17日在泰山高中公車站牌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