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086025181號函公告:民眾楊○杰於108年2月16日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三路18巷附近拾獲手機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民眾楊○杰於108年2月16日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三路18巷附近拾獲手機1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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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林口分局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5181號函公告:民眾楊○杰於108年2月16日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三路18巷附近拾獲手機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