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蔡○億於108年1月27日在林口區中山、頭湖路口拾獲三星平板1臺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3575號函公告:民眾蔡○億於108年1月27日在林口區中山、頭湖路口拾獲三星平板1臺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蔡○億於108年1月27日在林口區中山、頭湖路口拾獲三星平板1臺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3575號函公告:民眾蔡○億於108年1月27日在林口區中山、頭湖路口拾獲三星平板1臺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