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林○霆於108年3月3日在林口區文化二、仁愛路口拾獲電子鑰匙1隻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7385號函公告:民眾林○霆於108年3月3日在林口區文化二、仁愛路口拾獲電子鑰匙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林○霆於108年3月3日在林口區文化二、仁愛路口拾獲電子鑰匙1隻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7385號函公告:民眾林○霆於108年3月3日在林口區文化二、仁愛路口拾獲電子鑰匙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