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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0002號函公告:民眾李○慶於108年3月18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1段394巷口拾獲皮夾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