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086030494號函公告:民眾呂○歷於108年4月7日在林口區仁愛路2段172號前拾獲皮夾1只(內有證件及新臺幣若干元)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民眾呂○歷於108年4月7日在林口區仁愛路2段172號前拾獲皮夾1只(內有證件及新臺幣若干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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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林口分局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0494號函公告:民眾呂○歷於108年4月7日在林口區仁愛路2段172號前拾獲皮夾1只(內有證件及新臺幣若干元)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