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周○玉於108年4月10日在淡水區一滴水公園停車場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1619號函公告:民眾周○玉於108年4月10日在淡水區一滴水公園停車場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周○玉於108年4月10日在淡水區一滴水公園停車場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1619號函公告:民眾周○玉於108年4月10日在淡水區一滴水公園停車場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