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馮○翔於108年4月16日在林口區290-2C計程車車上拾獲SONY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1631號函公告:民眾馮○翔於108年4月16日在林口區290-2C計程車車上拾獲SONY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馮○翔於108年4月16日在林口區290-2C計程車車上拾獲SONY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1631號函公告:民眾馮○翔於108年4月16日在林口區290-2C計程車車上拾獲SONY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