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086033763號函公告:民眾於108年4月17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頂好超市拾獲手機1部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3763號函公告:民眾於108年4月17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頂好超市拾獲手機1部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3763號函公告:民眾於108年4月17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頂好超市拾獲手機1部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3763號函公告:民眾於108年4月17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頂好超市拾獲手機1部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