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086033765號函公告:民眾吳○嘉於108年4月30日在泰山區民生路上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等物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3765號函公告:民眾吳○嘉於108年4月30日在泰山區民生路上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等物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3765號函公告:民眾吳○嘉於108年4月30日在泰山區民生路上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等物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3765號函公告:民眾吳○嘉於108年4月30日在泰山區民生路上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等物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